党委书记 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党委书记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学院党委和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建设学习型的党组织。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4、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

5、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推荐、选拔、考核干部工作。负责学院分党校的建设与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的审查和发展新党员的审批工作。

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8、负责组织和指导学院的宣传报道工作。

9、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版权所有©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13330(办公室)、0771-6213321(学工办)电子邮件:wuliu@gxtc.edu.cn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