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文艺部工作制度

作者:学生会文艺部 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总 则

第一条 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文艺部隶属于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为建设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艺术文化,营造学院艺术氛围,积极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发掘艺术特长人才,以此提升同学们的审美品质,丰富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第二条 部门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还负责主要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红蜻蜓艺术团与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礼仪队。

第一章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三条 权利

(一)部门成员均对本部门以及主管的红蜻蜓艺术团、礼仪队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对本部门以及主管的红蜻蜓艺术团、礼仪队工作有讨论、建议、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权参与或组织本部门及红蜻蜓艺术团开展的一切活动。

第四条 义务

(一)坚决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积极执行本部门决议。

(二)按时参加部门及红蜻蜓艺术团例会,完成部门和红蜻蜓艺术团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维护本部门的荣誉和团结。

(四)端正思想态度,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四)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力求全面发展。

(五)维护学院学校的名誉,履行学院各项章程,积极配合完成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部门设置与部门职责

第五条 学生会文艺部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学院各类文艺活动,并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之进行策划、排演、宣传等一系列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部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到三名(一名副部兼任红蜻蜓艺术团团长),干事及助理若干名。

(一)部长:主要策划部门各类活动,统筹分配文艺部各项活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沟通协调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完成学生会工作;培养好干事及助理。

(二)副部长:配合各学生会部门和部长共同完成学生会和本部门工作;负责部门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整理、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培养干事和助理。

(三)干事及助理:履行部门义务,配合部长副部长完成各类工作,积极主动把握工作机会,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进取,提升自我。

第七条 守时、高效、守纪,部门每一位成员都应该具有主人翁意识,把组织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积极认真服从安排,具有责任感。把部门每一个成员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团结一致,齐心合力。

第八条 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指出其中不足之处和吸收经验教训,并计划、商讨、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每学期召开两到三次部门总会,对整个学期的工作进行计划布置和总结。在本部门和红蜻蜓艺术团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第九条 每一个成员要有组织纪律意识,例会等活动中,如出现迟到、缺席等情况,须提前请假或作出合理解释,迟到或缺席三次以上的做书面检讨,请假需要以书面形式请假条得到批准通过方可请假,没有请假并且未到会三次以上者,开除出部门或红蜻蜓艺术团并上报处理。

第十条 部门对每个成员提供学习、锻炼和展现的机会。对工作积极,做好分配工作的同学予以提拔。对精神涣散,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同学不予以提拔,并给予相应的批评。不定期的组织文艺部内部活动,加强内部交流。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部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取长补短,互帮互助,以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第十一条 实行活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每项工作完成后,由活动负责人做好资料整理及存档工作。存档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总结、公示、照片等活动的相关资料。电子版交由部长存档,打印版入袋存档。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本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原则:

(一)部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加部内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二)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三)积极协调配合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发挥本部门的工作职能。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文艺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文艺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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