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为了给同学们创建一个安全、整洁、优美、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住宿管理

(一)学生需要出外租房住宿,必须经学院批准,并与学院签订有关协议。在外租房住宿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二)住宿学生必须按学院安排的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三)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是国家财产,学生有责任爱惜和保护,不能随意拆除、搬走或损坏,如确实需要将宿舍设施临时搬出宿舍使用的,要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如造成设施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宿舍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如属自然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由宿舍管理人员及时报修。

(五)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违者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六)寒暑假期间,学生应离校返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校的必须经过学工处、后勤处批准后方可留校。

(七)凡贵重物品进出宿舍要到管理员处进行登记。

二、生活秩序管理

(一)严肃在宿舍内摆卖、打麻将、喝酒、猜码、赌博及从事传销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三)学生必须搞好个人内务和宿舍清洁卫生。每天起床后,蚊帐统一靠墙挂整齐,卧具叠放整齐有序。每天按要求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四)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归宿。每晚23:30以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凡晚归学生必须上交书面检查,累计晚归三次及以上者学工处将会在学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严格作息制度。午休时间:12:50-14:10;晚休时间:23:00。休息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弹奏乐器、开放收音机、收录机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晚上23:00以后,宿舍同学应自觉关闭大灯,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需要可使用台灯。学院纪检部对违反作息制度的学生进行登记,次日向学院学工办汇报。

(六)严禁在宿舍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等器具;严禁在宿舍、走廊烧火煮东西,烧废纸、杂物,点蜡烛等,一经发现,除没收有关器具外,将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

(七)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走廊、宿舍内或向窗外、楼下倒水、扔废纸、杂物及乱倒剩饭菜,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在走廊打球,不准在墙壁、宿舍设施上涂写刻画。

(八)不准将日常用品及废弃物投入厕所下水道。经技术鉴定,由此造成堵塞的,学院后勤部门可派人维修,但一切费用均由该宿舍学生负担,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三、水电管理

(一)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予以纪律处分。

(二)严禁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热水器、电熨斗、电热杯、电热壶、电热锅等电热器具。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除没收有关器具外,将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如因使用电器造成线路短路、损坏、出现危险等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三)学校按规定指标配给住宿学生足额水电,超出指标部分由学生自行购买。凡因学生没有及时购买超指标水电而造成该宿舍停水停电的,责任由该宿舍学生负责。

四、人际相处

(一)舍友间要互相尊重,真诚相待,互相谦让。

(二)舍友间要学会换位思考,共建文明宿舍。

五、治安保卫

(一)学生必须配合学校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宿管员汇报。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切实保证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离开宿舍应注意关好门窗上好锁,严防被盗。

六、检查时间和奖惩办法

(一)学院将不定期抽查,每周2次,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每月对所有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安全大检查。

(二)凡是在每月卫生大检查中获最高分的宿舍,将通报表扬,并给予宿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加分,凡是在宿舍定期、不定期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累计达三次以上,予以宿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减分,并取消学期评优资格、助学金评优资格。

(三)以上所有检查结果将计入班级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助评选和入党等考核中。

(六)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班级生活管理

一、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及《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细则,针对我院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了更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形成一个整洁的、优美的、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现对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严格遵守《学生手册》中《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补充规定》里的各项条款(见附录)。

1、各宿舍要在内部选举一位舍长,并统一报到学院进行考核、任命,产生的各宿舍舍长要按《管理科学学院学生宿舍舍长职责》来履行职责。

2、各宿舍舍员要团结向上,遵守各项规定,尊重舍长职责,违反规定要听从舍长劝告,若不听劝告者,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宿舍成员不能对舍长正当履行职责进行人身攻击、报复。

3、各宿舍要积极参与学院的文明宿舍的评比,要严格按照评比的平分细则来搞好宿舍环境卫生。对于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院里将按有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对被评为“脏、乱、差”的宿舍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判罚。

4、各宿舍积极配合学校及我院进行政治学习、讨论,开展有意义的宿舍文化活动,在宿舍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文化交流气氛。

5、我院在学生办设立有学风投诉箱,投诉时注明个人姓名或宿舍号,写明原因,时间及事件等有效信息,学生会纪检部开箱处理。

6、各宿舍要安排好每日值日生,值日生对宿舍的卫生状况负有全责,宿舍地面保持干净,整洁,宿舍门口及走廊无积水,无垃圾,宿舍里无卫生死角,天花板无蜘蛛网,桌子,箱子,提桶,鞋子要统一摆放整齐有序。

7、各宿舍要做好宿舍内务设计。按学院的内务要求摆放好被子、衣服、蚊帐、风扇、书本等用品。宿舍长和值日生负有监督、检查、改正的责任。各宿舍成员应长期努力做到内务的管理工作。

8、宿舍成员应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员之间要互相尊敬,互相关心,一起创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9、各宿舍要备有必要的清洁工具,并统一放好。

10、对宿舍里出现同学争吵,宿舍长应及时劝阻,出现打架等严重事件不但要及时劝阻,还要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处理。

11、对出现火灾等意外事故,党员、学生干部、舍长要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宿舍成员及时处理解决好,保证财物、人生安全。

二、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舍长职责

1、带领本宿舍同学努力把自己的宿舍建设成为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整洁卫生、舒适安静的宿舍。

2、积极配合宿管科宣传,贯彻和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宿舍的清洁卫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并检查登记。

4、负责本宿舍的门窗、玻璃、电器、家具的报修及各种损坏公物、违章用电的赔偿罚款的核实工作。

5、督促本宿舍同学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严禁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

6、督促本宿舍同学按时上课、做操,有义务合适舍员的请假情况。

7、积极组织本宿舍同学进行政治学习、讨论,适当开展各种有意义的交流、文娱活动。

8、宿舍舍长对院学生办负责,按时参加会议,作好全院宿舍卫生大检查的准备,以及学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不能无故推卸责任。

9、征求本宿舍同学对宿管工作的意见,及时反映同学的要求,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宿舍评比奖惩规定(补充规定:免检宿舍问题)

1、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办法,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做以下规定进行奖惩。

2、对在学院“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班级,其成员每人获得德育测评分1分,并以一定形式公布。

3、对被评为“脏、乱、差”称号的宿舍,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舍长要负责任,并要求改正。

4、关于我院实行宿舍免检制度的有关事项如下:“免检宿舍”方案,是在我院宿舍数量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本月宿舍检查中优秀的宿舍下个月免检,以此作为奖励。此制度以激励同学们对清洁和整理宿舍工作,提高同学们的卫生意识。

四、学生证、图书阅览证、身份证丢失补办程序

1、学生证丢失的到本院学工办开学生证丢失证明。

2、凭证明到报社登记挂失。

3、凭个人补办学生证的书面申请和报社开具的登记挂失发票,到学校学工处办理手续。

4、图书阅览证丢失的,学生个人向图书馆写出补办书面申请,交本院学工办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拿到图书馆办理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的,由学生本人到本院学工办开具丢失证明,到学校保卫办办理。

五、学生申请商业保险理赔程序

1、个人提出理赔书面申请。

2、将申请书交本院学工办签字盖章。

3、见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及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交至学校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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