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作者:学生会生活部 时间:2017-06-12 点击数:

总则

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负责学生补贴、医疗报销等工作。营造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配合学校各项活动,让学生能更好地学习、生活。

第二条 院生活部的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对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掌握生活部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校园生活动向,为同学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于同学。

第三条院生活部的委员和干事助理应服从老师、常委和秘书处的工作安排,尽心尽力,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加强与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合作,认真负责,落实好本部门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第四条 本部门的部长应对本部门各项工作和任务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统领好本部门其他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要有主见,掌握全局,做决策。副部长要协助好部长开展工作,齐心协力,一起完成任务。

第五条基本任务:

1.配合校自律部做好相关工作,并反映我院相关情况;

2.进行文明宿舍检查、宿舍卫生抽查、大功率电器检查;

3.办理物价补贴、中职定向培养生补贴;

4.办理城镇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及医疗保险的报销;

5.统计宿舍报修情况;

6.推选党员示范性宿舍;

7.负责学生证注册、充磁;

8.负责建立公寓寝室公物档案卡;

9.举办新生宿舍风采大赛等比赛;

10.协助学工处、后勤处进行宿舍检查;

11.协助各部门举办各项活动,主要负责采购与后勤、清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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