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推动我院院风和学风建设,特制定办法:

1.评选范围

学院各级团组织中无校纪团纪处分的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优秀团支部

①团支部有健全的班子,支部委员整体素质好,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深得广大团员信任和拥护。

②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并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③团支部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为团员思想觉悟的提高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并且团员中无重大违纪行为。

④团支部结合团员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能够主动地有针对性开展创造性的团日活动,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表现突出。

⑤与班委会共同抓好团支部建设工作,引导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

⑥交纳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评议,做好新团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⑵优秀团干部

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自觉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②自觉地为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③能够正确理解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意图,工作中注意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地带领和引导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

④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很好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善于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⑤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满腔热情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真正成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的榜样。

⑶优秀团员

①政治上积极进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②自觉地为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

③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④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⑤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热爱活动。

⑥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做好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⒊评选办法

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评选,由团支部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评选,经分团委审核,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⑵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团支部写好年度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分团委,分团委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所属各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按条件评选,并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⒋评选名额

⑴按照学院5%的比例进行评选优秀团支部。

⑵每班评选出一名优秀团干部。

⑶每班进行民主评选,上报人数为本班团员总数的10%,班主任进行初审,最后递交团委评定。

⒌奖励

评选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颁发荣誉证书。先进团组织颁发奖状,先进个人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各团支部上报的本学年主题团日活动材料,将优秀团日活动案例汇集成册,在各团支部中宣传推广。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院分团委。

版权所有©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13330(办公室)、0771-6213321(学工办)电子邮件:wuliu@gxtc.edu.cn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