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规范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要树立远大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培养“五爱”的社会主义公德,立志做“四有”公民。

2、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顾全大局;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说话办事要有事实根据,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3、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4、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外教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5、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在禁烟区内吸烟;努力创造并维护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

6、维护教学秩序。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管理;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室、图书馆时请务必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考试严禁作弊,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形成良好的考试习惯。

7、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按时休息;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床上点蜡烛;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及私自拆装宿舍设备;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允许,不留宿异性,不留宿校外人员。

8、维护公共秩序。要自觉维护教室、阅览室、宿舍、会场、影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能惹事生非,打闹,起哄,吹口哨或大声喧哗等;购物,打饭要按顺序排队,不得插队。

9、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要攀折树木,采花摘果,践踏草地,浪费水电,污损刻画图书及桌椅窗墙等;要自觉地维护院系电脑等仪器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

10、不能乱贴、乱画,要经过学校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张贴海报、启示、广告等宣传品。

11、维护校内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门卫制度,出入校门主动下车,不能翻越围墙或骑快车。

12、注意人身安全。外出郊游或组织活动要经学院领导批准,活动中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文明,待人有礼,男女交往,大方得体;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不轻佻失态;不在教室、办公室、图书馆及参加集会时穿背心、拖鞋、吊带装、超短裙。

1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同学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形成正确有效的学习办法;在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同时,注重培养中树立理论性与时间性相结合的作风。

15、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攀比物质生活,朴素大方,勤俭节约。

1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青年自愿者活动、勤工俭学活动及校内外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

1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版权所有©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13330(办公室)、0771-6213321(学工办)电子邮件:wuliu@gxtc.edu.cn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