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计划招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研究生12人,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方向)专业硕士16人。
(二)划线原则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对应要求。网上报名时已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上线人数或调剂报名人数低于招生名额数量时,不采用差额复试。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4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硕士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均接收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考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申请者初试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四)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拟定于3月23日进行。调剂复试拟定于4月8日至4月10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确定,另行通知考生。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学院指定的邮箱(yipingcuiv@nnnu.edu.cn)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复试前提交相应加分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规则“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交证明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院并主动放弃复试,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考核,采取听说交流形式(面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数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范围见招生简章。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数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数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4.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口试形式进行。每门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数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上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或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在各项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尚有招生名额的,在调剂考生中则有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布《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对复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对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徐晓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查室、研究生院
举报信箱:3323723031@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nnnu.edu.cn(纪委办 检查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 检查室)
七、附则
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s://yjsxy.n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