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团支部推优,经下班党员、党小组酝酿提名,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审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对公示期内党内外无不良反映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全院公布并报经学院党委审批备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学生党支部应通知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个人思想演变过程等);指定两名党员(原则上应为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每半年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初,由学生支部与院分团委根据《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的暂行办法》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前一学期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纪律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一次考察。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并对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考察期要求一年以上,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出现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一般按以下先后顺序填写有关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团支部推优,听取下班党员、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进行公示(具体操作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要求),将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情况,向学院党委报批。

政治审查

党委审批通过后,对申请入党人及其家庭与社会主要关系成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内容:(1)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态度;(3)家庭与社会主要关系成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八九年春夏之交动乱、与“法轮功”斗争等)的表现。政治审查采取审查本人档案、直接谈话、外调等形式进行。

预审

学生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认为合格后,将材料报学院党委进行预审。

材料准备:(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2)申请书、自传;(3)个人简历;(4)家庭与社会主要关系成员情况;(5)思想汇报;(6)团组织推荐表、党小组意见、党支部支委会意见;(7)政审函调;(8)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学院党委在对入党材料审查基础上作出确定发展对象的预审后,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审查(审批)意见;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对符合要求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上级党委审批下发《入党志愿书》后,由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水性笔(黑色)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并保持整洁。其中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政治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是否同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注意事项:

1、有表决权的到会正式党员应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时,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组织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指派专人同其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要对党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党支部记录),适当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应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党员的义务、权利、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等的认识和理解;反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努力的方向等。

谈话后,谈话人应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学院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学院党委审批

经授权学院党委审批要坚持集体讨论,必须及时在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学院党委审批后,应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后续工作。

学院党委发入党通知书

接到上级党组织入党审批通知后,由学生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所在班级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督促其定期交纳党费等。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3、新党员宣誓;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5、党员代表讲话;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7、唱(奏)国歌。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建立档案。包括预备党员考核表、思想汇报等。

(2)培养教育。坚持继续教育制度,党内、党外的各种教育活动都可以让其参加,强化预备党员意识;坚持“包干、讲评、汇报、谈话”制度。包干:即由入党前培养人继续负责培养;讲评:即经党小组党支部每学期对预备党员讲评写实一次,并及时填入《广西师范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_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考核表》;汇报:预备党员一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谈话:党组织要定期与预备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新的要求。

2、预备党员转正

(1)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的两周内交给所在的党组织。

(2)经党小组讨论向支委会提交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支委会在综合党内外意见基础上,形成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组织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大会程序一般为:

①主持人介绍会议议题,向大会报告出席人数;②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③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④支委会意见;⑤大会进行充分讨论;⑥预备党员表态; ⑦进行表决;⑧宣读支部大会决议;⑨会议总结。

会后,将大会决议填写到《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报党总支审批;

(5)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后续手续;

(6)学院党委经学生党支部向本人发转正通知书,学生党支部负责在党员大会、全院、该班上公布;

(7)归档。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小组和支委会对其入党、转正意见、政审材料等相关入党材料整理好后,存入学生档案;

(8)预备期满,按党章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期主要适用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预备党员:

①入党时本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但本人愿意改正的;

②入党时存在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大,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表现一般,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决心改正的并能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③预备期间犯有错误,但有深刻认识,并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

④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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