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管理主要内容

(一)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的归属

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锻炼,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组织预备党员过组织生活

学生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过组织生活或参加相关党内会议;对其现实表现进行必要的批评监督,在预备期间,预备党员不能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三)定期思想汇报

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方式,党组织将会定期检查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情况,并做好记录,坚持实行“一季度一汇报”制度;

(四) 要求按期交纳党费

按照规定,预备党员必须每月按期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这既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必备条件;

(五)严格考核办法

要求预备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能无故缺席。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时,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假;如无故缺席达3次,迟到达5次,将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作为预备转正重要考察及民主评议内容之一;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考勤记录,每半年公布一次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版权所有©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13330(办公室)、0771-6213321(学工办)电子邮件:wuliu@gxtc.edu.cn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