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党支部的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研究拟定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组织党员和学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六、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委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七、经常与学院党委、分团委、学生会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八、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认真进行教育培养,建立考察档案;对基本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党章规定组织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对预备党员要认真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九、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十、组织做好新生党员关系接转、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审查及入党材料的审核查验,做好组织培养衔接工作。

十一、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版权所有©南宁师范大学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联系电话:0771-6213330(办公室)、0771-6213321(学工办)电子邮件:wuliu@gxtc.edu.cn  备案号:桂ICP备05000947号